阿里,丰巢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顶格罚款

阅读:1268 2020-12-17 19:41:37 来源:新闻资讯

商标保姆注册,只要399近来,反垄断成了热门词汇。上周五政治局会议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周一阿里、阅文和丰巢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顶格罚款。或是受此影响,周一港股的阿里、腾讯、美团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大跌,美团一度跌近7%。近来,阿里、腾讯、美团、京东和拼多多5家公司市值合计蒸发超过2万亿元。

 

阿里、阅文、丰巢被顶格处罚

 

12月14日午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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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阿里投资、阅文和丰巢这一次均是被市场监管总局顶格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是顺丰的关联公司。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阿里、阅文、丰巢回应:马上整改

 

针对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一事,阿里巴巴方面回应称,“我们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

 

阅文方面表示,公司已收到通知并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

 

丰巢也表示,已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诚恳接受,积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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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正被频繁提及

 

近来,监管层频繁提及反垄断。

 

上周五(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此次会上,首次提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认为,此次政治局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主要在于在培育强大国内市场时需要建立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在强化各种存量风险化解的同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形成泡沫,进一步提高对资本的约束力,使其服务于高质量发展要求。

 

再往前的12月8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表示,要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少数科技公司在小额支付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涉及广大公众利益,具备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特征。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类金融和科技领域,跨界混业经营。必须关注这些机构风险的复杂性和外溢性,及时精准拆弹,消除新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而更早的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先杀对手再提价不合理搭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5大科技巨头蒸发超2万亿元

 

或是受监管层加强反垄断的影响,周一(12月14日),港股的互联网巨头们纷纷大跌。至港股收盘,阿里巴巴下跌2.63%,腾讯下跌2.89%,美团下跌3.81%,京东下跌1.56%。其中美团盘中一度下跌近7%。而美股的拼多多上周五则下跌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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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们已经回调有些日子了。数据显示,阿里巴巴已回调约一个半月,腾讯、美团回调超过一个月,京东回调约一个月,较为强势的拼多多这两天也回调明显。从回调幅度来看,阿里、美团回调超过15%,京东接近15%,腾讯、拼多多接近10%。

 

若是看市值的话,上述5大互联网科技巨头,自各自近期高点以来,累计蒸发市值约2.1万亿元,其中阿里一家就蒸发超过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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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案件,要明确三个关键点

 

关于阿里、阅文、丰巢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案件,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林表示,有三个关键点需要明确。


关键点一:这三起案件都属于相关经营者违反法定申报程序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涉及实体上的违法


根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这次涉案的三个经营者集中的营业额都明显超过了申报门槛,但是相关经营者并没有依法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因而受到了处罚。至于实体上的问题,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清晰地表明,市场监管总局对相关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关键点二:进一步明确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


这三起案件之所以受到关注,一个重要原因是都涉及协议控制,因而相对复杂。协议控制架构即可变利益实体,也称为协议控制,即不通过股权控制实际运营公司而通过签订各种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及财务的合并。


在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门槛主要是考虑控制权和营业额这两个要素,并没有将协议控制架构排除在申报要求之外。因此,当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交易达到控制权和营业额门槛时,企业也应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实际上,2020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就无条件批准了上海明察哲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环胜信息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此次处罚进一步明确,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企业都应当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违法实施集中都会受到行政处罚。


关键点三:案件的罚款额和罚款幅度合法合理


虽然这三起案件所涉及的经营者都是经营规模大、受关注度高的企业,但各罚款只有50万元,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处罚力度不够大。但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这是对于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所能给予的最高数额的罚款

 

当然,根据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有包括“应当申报而未申报即实施集中”在内的违法行为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这个方案被最终修订的反垄断法采纳,那么将来这类行为的法律风险就要大很多。

 

至于在50万元以下如何确定罚款的具体数额,这要根据法律规定,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在这三起案件中,三家企业都属于业内较为知名的企业,反垄断法已经实施多年,这些企业应当了解申报义务但仍未依法申报,影响较差。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最终分别给予涉案经营者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应该说,这样的处罚结果是既合法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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