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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姆注册,只要399公开数据显示,安全用品市场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有人统计,每年就有超100亿只的消费保有量。基于安全套产品的特性,其在进行产品宣传或选择产品包装时,往往会突出产品轻薄的特点。于是,我们经常可以在市面上看到标记有‘超薄’或‘零感’字样的包装。近日,在知产北京上看到一篇文章,避孕套产品上使用“零感”字样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今日分享给大家!
大象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包装如下:
但大象公司认为其使用“零感”二字是为了描述商品的功能和质量特点,而非作为商标使用,且其产品包装左上角均标有“大象及图案”的明确商标标识,用以识别商品的来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商标性使用的实质在于通过对标志的使用,使得相关公众识别提供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进而起到区分作用。对于大象公司在产品包装上对“零感”字样的两种使用方式,即在包装盒正面和背面用极大字体单独突出“零感”二字,以及在包装盒背面上方标注“0°THIN 零感超薄装”,虽然“零感”确实可能被消费者理解为“没有感觉”,但其本身尚不属于固定搭配的词或词组,在突出使用或者与其他词语搭配使用时,仍然可以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故属于商标性使用,构成对“零感”商标的侵权。
基于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即判令大象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杰士邦公司经济损失二十万元。
经查避孕套的核心类别是第10类1006小类的100128号
材料源:知产北京